香港 、澳门 70 20 110 20
日本、韩国、 朝鲜 90 30 130 30
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、柬埔寨、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、蒙古 100 33 140 33
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巴布亚新几内亚 120 40 160 40
美国 140 53 170 53
英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瑞士、瑞典、挪威、芬兰、丹麦、希腊、爱尔兰、葡萄牙、卢森堡、法国、西班牙、奥地利、加拿大
我司具备空运一级代理业务资质和代理报关资质,客服和业务人员均通过航空货运资格考试或IATA的专业培训,拥有稳定、成熟的业务操作及服务队伍,可受理各项经许可的进、出口商品的空运业务和相应的进出口报关业务,积累了相当的空运系统化业务经验,具有良好的业务处理和控制能力;有强大的全球代理网络,可根据空运货物的委托需要提供境外联运、跟踪查询及其他相关的服务,已经形成了一套同中、外客户和同行默契、诚信配合的空运业务体系;具备较强的货物运输能力,可为进出口空运货物提供一系列的转运、门到门运输、监管运输服务;国内物流部的空运出港、进港派送到门服务。